2013年5月29日 星期三

加瘋

月初時,公司的業主提出加租要求。本來我地簽左一年生約,一年死約。但係業主在一年死約後,就提出要加租超過三十幾巴仙!一年就加咁多,如果佢年年都加三十幾巴仙,即係叫我搵地方搬姐!

今日打電話去傾下可唔可以加少D,同我傾的只係職員,話唔到事。我就探下口風,睇下可以傾到幾多。呢位職員口吻好似公務員咁,咩都答唔到我,叫我試下還價,睇下老板點答覆。佢唯一有講的就係︰「唔會比你減得幾多。」

同老公商議過後,決定中間落墨。我同呢位職員表示,不如只加十幾個巴仙啦 (十幾都好溶呀!頂!),職員話會照同我話比老板知,不過機會好微云云。

救命!剛搬黎只一年,就加得咁兇狠,唔通剛落腳又搬過咩?呢D未叫做大石壓死蟹LOR!

2 則留言:

  1. 係上課地點嗎?轉地方對學生影響大,業主都知你哋唔會輕易搬,唉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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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. 係呀,係上課同見客的地點。最大鑊係我地上個月先至在公司對面單位租多個倉,係同一業主來的。好明顯我地係「下把」,冇討價還價的本錢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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