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年5月28日 星期一

用人之道

最近老公準備與人合作攪生意,老公本業是風水師,對商機有所掌握,但對實際商業運作瞭解不深。他的合夥人是一個沒有甚麼實質工作經驗的富二代,找他合作的主要原因就是他有貨源和人脈。這個生意組合真有趣,大家對「賺錢」都很有興趣,但對如何營運一盤生意卻不甚了了。

雖然我不算有生意頭腦,但對行政管理的經驗絕對比他們優勝。當老公和他商討完生意計劃之後,我都會提供一些意見,好讓他有更多資料去評估風險。富二代對我印象流於表面,他一直認為我只是一個照顧小孩的家庭主婦,不是一個做事的人。老公和他提及數次要我去幫忙,甚至把我做的財政預算、公司架構及一些風險管理的方案交給他時,他連望都沒望一眼。(好在我已經收了火,不然我會把那些方案撕掉然後不管他們的事了!)

富二代認為有2個人選比我更適合,因為那二位都是身兼數職的人才。在富二代的心目中,她們是能幹的。我不否定,能身兼數職的人當然是能幹!但每人只有24小時,她們已經身兼數職了,還有時間為一盤新生意打拼嗎?我都提交了那麼多的方案,再差也不是一個豬頭吧?

昨晚和老公說我不想理了,他惱了。

我也惱了,他知道嗎?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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